招标公告
BIDDING ANNOUNCEMENT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获各琦铜矿至青山镇公路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1-08-01 浏览次数:13次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获各琦铜矿至青山镇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以内交发[2005]5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拉特后旗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乌拉特后旗交通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边坡治理工程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北起获各琦铜矿,经原那仁宝力格苏木查干温都尔重丘区,横穿狼山山脉,沿杨贵沟布线,终点青山镇,与固察线相交。路线全长
由于设计标准较低,沿线岩石节理发育、风化严重,加上建设期间开挖施工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边坡岩石松动,多处路段经常发生崩塌、碎落、滚石等规模不等的地质灾害,尤其经雨水冲刷后,道路两侧的边坡与石块滑落现象更为频繁,严重危及行车安全。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坡面清危、挡土墙工程、危岩嵌补、SNS主动防护网和排水工程等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
2.3 合同段划分:乌拉特后旗获各琦铜矿至青山镇公路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施工资质,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过1个类似本项目工程规模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投标预备会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及人民币50万元的信誉担保;投标担保及信誉担保必须在2011年 8 月 18 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内蒙古乌拉特后旗纪律检察委员会、监察局
地 址:0478-4666596
电 话:内蒙古乌拉特后旗
邮 编:01554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拉特后旗交通局
地 址:内蒙古乌拉特后旗
邮政编码:015544
电 话:0478-4664105
传 真:0478-4664105
联系人:刘 扬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09189
联 系 人:李 智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