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6  浏览次数:12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区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2002年10月,我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印发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为有利于《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删去计价格[2002]1980号文第二自然段的内容。
    二、将《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企业微信公众帐号
  • 全国企业征信系统

0471-6509189

Copyright(C)内蒙古海维公司  网站策划:先诚网络科技  蒙ICP备20002986号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915号 工商网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