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及清单
BIDDING ANNOUNCEMENT
国道303线凤凰岭(新开河)至天山段公路工程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沥青路面配合比设计服务招标补遗书(第1号)
发布时间:2016-12-16 浏览次数:9次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现发出第1号补遗书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及修改,并向投标人公布本项目各标段投标控制价上限:
一、第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内容的补充及修改
本项目第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6年12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服务费报价表)同时递交。
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变更为:“2016年12月30日9时00分”;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变更为:“2016年12月30日16时00分(或另行通知的时间)”。
3、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16年12月29日24时00分”。
4、开标地点的变更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
二、各标段投标控制价上限
标段编号 | 投标控制价上限(元) |
(环境监理) | 肆拾伍万元(¥450,000) |
(水土保持监理) | 肆拾万元(¥400,000) |
(水土保持监测) | 肆拾万元(¥400,000) |
(沥青路面配合比设计服务) | 伍拾万元(¥500,000) |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投标人在收到本补遗书后24小时内以书面扫描件(JPG格式)形式回函向招标人予以确认(回执JPG文件名称应命名为“投标人全称”)。请将书面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95401710@qq.com。
招 标 人: | 内蒙古东昊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