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及清单
BIDDING ANNOUNCEMENT
G331北银根(巴阿界)至甜水井(蒙甘界)段公路、G569苏海图至曼德拉(蒙甘界)段公路、S228线巴丹吉林镇至十四号基地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文件补遗书(第一号)
发布时间:2016-05-12 浏览次数:8次
G331北银根(巴阿界)至甜水井(蒙甘界)段公路、G569苏海图至曼德拉(蒙甘界)段公路、S228线巴丹吉林镇至十四号基地段公路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文件补遗书(第一号)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现发出第一号补遗书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一、关于行贿犯罪查询的修改:
公告第3.6条内容修改为: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及《关于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阿纪字〔2013〕17号)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即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二、关于投标文件格式的修改
②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咨询及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的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即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近10年内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 标 人: | 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 |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