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BIDDING ANNOUNCEMENT
锡张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22 浏览次数:13次
1. 招标条件
锡张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10]593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项目业主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贴、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根据全线工程进展情况决定对本项目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是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锡林郭勒盟通往首都及内地省区的主要经济干线。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是在国道207线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一级公路基础上调整为整体式断面的高速公路,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一级公路的终点,位于正蓝旗桑根达来镇西南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全线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钢结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的工程实体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检测机构。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同时需按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检测机构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的要求到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登记。备案联系人:张建萍,联系方式:0471-6269434,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局南街68号交通运输厅办公楼1012室。备案登记申请表格式及本项目业绩及人员强制标准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及附件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5.2 已在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检测机构备案登记且公示通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47号水月城温泉大酒店16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xlgl.gov.cn)及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m-highway.com)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纪检委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电 话:0479-8237296
邮 编:0260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邮 编:026000
电 话:0479-8253553
传 真:0479-8253553
联 系 人:申研琼
网 址:http://jtj.xlgl.gov.cn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王翔宇
网 址:http://www.nm-highwa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