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BIDDING ANNOUNCEMENT
锡张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钢结构大棚检测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20 浏览次数:13次
1.招标条件
锡张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10]593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项目业主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本项目钢结构工程合同段承包人,建设资金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贴、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本项目钢结构工程合同段承包人,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钢结构大棚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锡张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钢结构大棚检测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全线11个钢结构大棚(包括4个加油站大棚)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钢结构大棚施工质量(包括外观、尺寸及安装检测,杆件检测,环节点检测,涂装质量检测,静载试验,结构整体鉴定),判断结构物是否安全可靠,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含钢结构检测项目)和CMA计量认证证书(含钢结构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检测机构(或事业单位)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47号水月城温泉大酒店16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xlgl.gov.cn)及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m-highway.com)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电 话:0479-8237296
邮 编:02600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
本项目钢结构工程合同段承包人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邮 编:026000
电 话:0479-8253553
传 真:0479-8253553
联 系 人:申研琼
网 址:http://jtj.xlgl.gov.cn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王翔宇
网 址:http://www.nm-highw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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