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BIDDING ANNOUNCEMENT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整车式称重系统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06 浏览次数:13次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整车式称重系统设施采购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内高路计发[2012] 23、24、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2007年开始实行计重收费以来,计重收费设备一直采用动态汽车衡,随着车流量的日益增大,动态汽车衡的弊端越来越凸显:称重误差大,人为可作弊因素多,经常发生收费纠纷,大型货车为了逃避费用在过磅时采用跳磅等方式,致使设备在使用中损坏严重,严重影响公司的收费工作。为了解决以上计重收费问题,规范计重收费工作,经总公司决定,对新建、扩建车道全部使用整车式称重衡,现有车道使用的动态式称重衡逐渐淘汰,最终过渡为使用整车式称重计费方式。
整车式称重衡主要技术参数:最大称重100T,极限称重150T,精度:优于±0.3%,规格:(长×宽)21×
2.2 计划交货及安装时间: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天内完成供货,并负责完成设备安装的技术指导和基础制作的质量监督,以及调试、标定、试运行。质保期:24个月。
2.3 合同段划分: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整车式称重系统设施采购招标计划数量为64套。具体规格见下表:
规格 |
预计采购数量(台) |
(长×宽)21× |
52 |
(长×宽)21× |
1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生产150吨及以上),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近2年内累计完成100套及以上整车式称重衡的供货业绩。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每个标段需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nmgsgl.com)、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m-highway.com)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电 话:0471-2305627
邮 编:010051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翟东波
网 址:www.nm-highwa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