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BIDDING ANNOUNCEMENT
锡张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4-16 浏览次数:13次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锡张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10]593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项目业主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贴、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是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锡林郭勒盟通往首都及内地省区的主要经济干线。锡林浩特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是在国道207线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一级公路基础上调整为整体式断面的高速公路,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桑根达来段一级公路的终点,位于正蓝旗桑根达来镇西南
2.2 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只对机电工程监理驻地办招标。
2.3 合同段划分:锡张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过去五年内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不少于2项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投标预备会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交通(www.nmjt.gov.cn)、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网(www.jtj.xlgl.gov.cn)、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www.nm-highway.com)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纪委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电 话:0479-8237296
邮 编:02600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邮 编:026000
电 话:0479-825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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