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BIDDING ANNOUNCEMENT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收费车道车牌识别系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6-23  浏览次数:13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收费车道车牌识别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高路计发[2011]9号文件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不成功,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主要为了解决乌兰察布分公司白音察干收费所入口边票厅内整套车道收费系统被盗及去年春节包头东收费所读写器丢失而带来的隐患,设备的丢失使私自制作通行卡变得更为容易,会给倒卡提供可乘之机。为此,采取车道设备签名认证、收费所局域网络数字认证、通行卡密钥系统更新、非正常卡识别汇总及配套的车牌识别硬件改造等措施,以实现以上问题的解决。

工程主要包括所有高速公路出入口车道车牌识别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运行等相关的配套工程。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高速公路收费车道车牌识别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运行等相关的配套工程

2.3 计划工期:1.5个月。

2.4 标段划分: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收费车道车牌识别系统工程施工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合同段

项目名称

CPSB-1

车牌识别呼和浩特、乌兰察布段

CPSB-2

车牌识别包头、巴彦淖尔、乌海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近两年机电工程项目营业总收入每年不少于1亿元(含)且近3年内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623201162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下午1500分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局主楼5楼)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时除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若有)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712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锦江国际大酒店28楼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119号)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1710160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mgsgl.com)、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m-highway.com)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

    话:0471-2305627

    编:010051

8. 联系方式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

    编:010051

    话:0471-2305681

    真:0471-2305681

人:高俊林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

    编:010051

    话:0471-6509189

    真:0471-6509189

人:王云培

    站:www.nm-highw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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