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BIDDING ANNOUNCEMENT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新增路侧护栏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6-20  浏览次数:15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新增路侧护栏工程

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08]1687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占100%,招标人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新增路侧护栏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路线起于巴彦浩特镇东北约2Km、乌巴公路里程K127+750处,与乌巴一级公路以互通立交接线。路线在巴彦浩特镇规划红线以北向东侧布设,在胡宝家田西北侧设置巴彦浩特南互通,路线向南在红山附近靠近银巴二级路(省道S218),在银巴二级公路东侧向南延伸,途经红石头、周家田、小敖包沟、苏海图,于硝化厂东侧设置月亮湖互通,在巴润别立镇设置巴润别立互通立交,在长流水设置互通立交。路线经死人山,小虎山西侧穿过,经吉井子进入井子沟,在喜鹊沟南路线跨越S218;经三关、二关、红井沟至省界头关,内蒙段全长69.1Km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增路侧护栏工程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1720,交工日期:2011820

2.4 标段划分: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新增路侧护栏工程划分为2个合同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施工合同段

起点桩号

长度

主要工程内容

备 注

BYHLZ-1

K0+000K39+500

39.5 km

本段路侧波形护栏等

填方高度小于3段落

BYHLZ-2

K39+500K69+100

29.6 km

本段路侧波形护栏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提交投标文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6202011624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下午1430分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申请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申请人全称、联系人(手机号)、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1625900,集中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盟沙漠王酒店门前,车辆自备

投标预备会不统一组织召开,踏勘现场后投标人若有问题可于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以书面传真形式提出问题,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予以统一书面答复。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79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119号锦江国际大酒店28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177160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内蒙古交通(www.nmjt.gov.cn)及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www.nm-highway.com)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局纪检委

    址:阿左旗土尔扈特南路45

    话:0483-8332171

    编:750306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建设管理办公室

    址:阿左旗土尔特南路45

邮政编码:750306

    话:0483-8354004

    真:0483-8354004

联系人张明文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

    编:010051

    话:0471-6509189

    真:0471-6509189

联 系 人:王云培

    站:www.nm-highway.com

 

 

 

O一一年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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