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BIDDING ANNOUNCEMENT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新增路侧护栏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6-20 浏览次数:15次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新增路侧护栏工程
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08]16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占100%,招标人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新增路侧护栏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路线起于巴彦浩特镇东北约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增路侧护栏工程。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
2.4 标段划分: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新增路侧护栏工程划分为2个合同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施工合同段 |
起点桩号 |
长度 |
主要工程内容 |
备 注 |
BYHLZ-1 |
K0+000~K39+500 |
|
本段路侧波形护栏等 |
填方高度小于 |
BYHLZ-2 |
K39+500~K69+100 |
|
本段路侧波形护栏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提交投标文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投标预备会不统一组织召开,踏勘现场后投标人若有问题可于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以书面传真形式提出问题,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予以统一书面答复。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内蒙古交通(www.nmjt.gov.cn)及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www.nm-highway.com)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地 址:阿左旗土尔扈特南路45号
电 话:0483-8332171
邮 编:750306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浩特至银川高速公路内蒙古段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阿左旗土尔扈特南路45号
邮政编码:750306
电 话:0483-8354004
传 真:0483-8354004
联系人:张明文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09189
联 系 人:王云培
二O一一年 六 月 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