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BIDDING ANNOUNCEMENT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5-27  浏览次数:13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危桥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子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发改字(2011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子王旗交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四子王旗交通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共包括三座桥梁改造:

2.1.1 大土线K27+196.641危桥改造工程,本桥涵为18.0m桥,技术荷载为公路二级,桥面宽0.5+-6.5+0.5,桥面横坡1.5%,跨径18.0,斜度0°,基础埋深2.3,设计地基承载力为240Kpa

2.1.2大土线K28+905.214危桥改造工程,本桥涵为38.0m桥,技术荷载为公路二级,桥面宽0.5+-6.5+0.5,桥面横坡1.5%,跨径38.0,斜度0°,基础埋深2.3,设计地基承载力为240Kpa

2.1.3大土线K31+090.074危桥改造工程,本桥涵为28.0m桥,技术荷载为公路二级,桥面宽0.5+-6.5+0.5,桥面横坡1.5%,跨径28.0,斜度0°,基础埋深2.3,设计地基承载力为240Kpa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171,交工日期:2011101

2.3 合同段划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五年内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527201162(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局主楼五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手机号)、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616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47号水月城温泉大酒店16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1614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m-highway.com)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四子王旗监察局

    址: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党政大楼五楼

    话:0474-520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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