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BIDDING ANNOUNCEMENT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整车式称重收费系统设施施工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5-23 浏览次数:13次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整车式称重收费系统设施(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内高路计发[2011]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2007年开始实行计重收费以来,计重收费设备一直采用动态汽车衡,随着车流量的日益增大,动态汽车衡的弊端越来越凸显:称重误差大,人为可作弊因素多,经常发生收费纠纷,大型货车为了逃避费用在过磅时采用跳磅等方式,致使设备在使用中损坏严重,严重影响公司的收费工作。为了解决以上计重收费问题,规范计重收费工作,经总公司决定,对新建、扩建车道全部使用整车式称重衡,现有车道使用的动态式称重衡逐渐淘汰,最终过渡为使用整车式称重计费方式。
整车式称重衡主要技术参数:最大称重150T,精度:优于±0.1%,规格:(长×宽)21×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程预计工期: 3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机电及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全线共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号 |
标段范围 |
JL-1 |
兴安盟、通辽市地区整车式称重收费系统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
JL-2 |
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地区整车式称重收费系统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
JL-3 |
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地区整车式称重收费系统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过去五年内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不少于2项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3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3万元每个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nmgsgl.com)、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m-highway.com)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电 话:0471-2305627
邮 编:010051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2305681
传 真:0471-2305681
联 系 人:高俊林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6509189
联 系 人:张晓东